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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交警曝光全省7月份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海峡网
2019-08-20 17:18

海峡网8月20日讯(海峡网记者 李牧晨 通讯员 刘君华)日前,福建交警从全省7月份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案例中选取7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警示交通参与者提高守法意识。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7起典型案例中有2起为变造车牌。违法行为人故意遮挡车牌和驾驶无牌机动车等行为,往往存在开快车、闯红灯等侥幸心理,并加大事故和违法处理难度,其违法主观恶意大,依法应予以严惩。伴随高清探头、缉查布控等科技运用,遮挡、伪造号牌终将难逃法网。

此外,7起案例中还有3起酒驾醉驾,福建交警再次提示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公安交管部门将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从严惩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2019年7月案例汇总

把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姐妹双双受处罚

1、2019年7月27日0点47分,一女子骑着摩托车至建瓯市建贸路卡点前,见到前方有民警路检,企图调头逃跑时,被执勤民警拦截。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最终,测得该驾驶员呼气酒精含量为78mg/100ml。民警又查明,驾驶员无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而她所驾驶的摩托车是后座上的乘员的。民警告诉后座乘员,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属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员处罚款1300元,对后座车主将非汽车类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处罚款500元。

醉酒驾驶车辆,连撞七棵树

福建交警曝光全省7月份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2、2019年7月23日0时30分许,宋某驾驶小型轿车从政和县铁山镇往政和县城关方向行驶,车上乘坐张某、杨某、李某、吴某。行车途中由于车速太快,拐弯不及,碰撞路右边7棵行道树后发生侧翻事故,造成5人受伤的交通事故。5人年龄分别为20岁、22岁、23岁、24岁、25岁,乘员伤势轻微的4人呼气测试结果分别为105mg/100ml、90mg/100ml、90mg/100ml、85mg/100ml。驾驶员宋某伤势较重。经检验鉴定,宋某在事故发生当天,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3mg/100ml,属醉酒驾驶。宋某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能重新申领驾驶证。该案已列入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驾驶人宋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实习期一个月酒驾上高速

3、2019年7月15日11时18分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武夷山高速出入口开展酒醉驾整治时,拦查到一辆赣EA3**5号小型轿车驾驶员王某某有酒驾的嫌疑。民警随即对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5mg/100ml。后经调查,王某某于6月4日取得驾驶证,目前尚处于实习期,已构成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对其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违法行为,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注销。

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处拘役,并处罚金,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饮酒会导致人体视觉感官和判断能力下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酿成伤亡严重的交通事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幸福,切记喝酒不开车,永远不侥幸。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实习期驾驶人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依照相关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违法小聪明不能耍 变造车牌被重罚

4、2019年7月21日16时55分,龙岩高速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在厦蓉高速公路长汀收费站拦查到一辆闽E98**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使用假套牌。经调查,驾驶员梁某某使用黑色胶布将车号“闽F98**9”变造为“闽E98**9”,涉嫌实施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梁某某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0日。

5、2019年7月20日10时14分,三明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五大队二中队接到系统预警在泉南高速A道300km+400m路段有辆号牌为辽RB8**5的货车涉嫌使用假牌。随后,五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宁化闽赣收费站将该假牌车辆截获。经查,该车真实车牌为辽PB8**5,驾驶员鞠某使用一块黑色胶带将车牌字母“P”变造成了“R”。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鞠某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0日。

法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或者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

交警提示】违法行为人故意遮挡车牌和驾驶无牌机动车等行为,往往存在开快车、闯红灯等侥幸心理,并加大事故和违法处理难度,其违法主观恶意大,依法应予以严惩。伴随高清探头、缉查布控等科技运用,遮挡、伪造号牌终将难逃法网。

男子超员驾驶还说都是小孩,求民警网开一面

福建交警曝光全省7月份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6、2019年7月15日11时03分,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八尺门收费站,查获一辆浙C7V**9号小型普通客车有超员嫌疑。在检查时,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车内人头攒动。经检查,该车核载7人的小型汽车,实载11人,超员57%。驾驶员立即解释说车上超员的都是小孩,希望民警能网开一面。民警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员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同时向乘客宣传乘坐超员车辆的危害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员处罚款200,记6分,并对超员人员进行转运。

法律规定】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其他类机动车载人超核定人数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交警提示】驾驶员驾驶车辆所载人数不得超出核载人数,没有固定的座位存在很大的人身安全隐患,而且会挤占驾驶人的安全操作空间,给行车安全造成影响。车辆装载超员不仅加重车身,降低车辆安全性能,而且由于车内更加拥挤,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乘客逃生难度,极易导致人员伤亡。安全带在车辆发生碰撞、侧翻或紧急制动时,能将驾驶人和乘客牢牢固定在座位上,防止人体与车窗玻璃、车体发生碰撞或被甩出车外造成伤害,儿童要使用安全座椅,并系好安全带。

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还超员,这位司机心可真大

案例七

7、2019年7月9日16时40分,龙岩高速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古武闽赣执法站开展日常勤务工作时,拦查到一辆黑MD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超员嫌疑,便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3人,且驾驶人王某某所持的“A2”驾驶证异常,涉嫌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经查询,王某某的准驾车型为“C1M”,且驾驶证当前状态为“违法未处理、超分、扣留、停止使用”。后经查明,王某某持的“A2”驾驶证是购买的,其涉嫌实施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实施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汽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等4项违法行为作出合并罚款3850元、行政拘留20日。

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其他类机动车载人超核定人数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交警提示】准驾不符依照法律规定属于无证驾驶,资质不符的驾驶人驾驶技能不过关,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极易成为“马路杀手”。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依法不得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不仅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而且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证驾驶害人害己。车辆装载超员不仅加重车身,降低车辆安全性能,而且由于车内更加拥挤,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乘客逃生难度,极易导致人员伤亡。

(责任编辑:李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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