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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方曝光100台违法加塞车辆 不少公车在列
东南快报 海峡网
2016-04-18 08:57

福州警方曝光100台违法加塞车辆 不少公车在列

福州警方曝光100台违法加塞车辆 不少公车在列

福州警方曝光100台违法加塞车辆 不少公车在列

昨日,福州市交警支队对外公布上周查处的100台违法加塞车辆。记者注意到,除了个人和企业车辆存在违法加塞行为外,不少省市机关单位的车辆也存在违法加塞行为,被交警部门予以处罚。

被曝光名单中,有福建宏途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福建华威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福建吉诺佳宏汽车有限公司、福建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车辆存在违法加塞行为。

福州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为保障城区道路有序通行,交警部门组织制定了《市区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将对市民举报交通违章提供的有效线索予以奖励,并计划于近期启动该项试点工作。

据悉,此次先期试行范围为,对市民抓拍举报的机动车加塞、乱掉头、冒黑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其中,抓拍举报加塞、乱掉头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奖励70元;抓拍举报冒黑烟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奖励30元。目前,警方正进行举报平台相关调试准备工作,届时,市民可通过警方公布的微信和互联网进行举报。

违法加塞曝光台

长乐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闽AF7881、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的闽K08070、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的闽K06519、福建省罗源县农业局的闽AF9955、福建省闽侯白沙国有林场的闽AA7160、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的闽K15307、福建省学习科学学会的闽K16615、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的闽K11890、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办事处的闽AF5257、福清市私营企业协会的闽AF6805等。

关于加塞法律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违反上述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即俗称加塞。

表现形式

1.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2.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排队,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影响前方车辆正常行驶的;

3.机动车通过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未依次排队,在车道的实线分界线随意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4.机动车从左转弯车道直行的;5.机动车从直行车道驶入左转弯待转区的;

6.机动车规避路口直行红灯,采用右转弯绕行实现直行的。

处罚标准

1.在实线区加塞的,按违反禁止标线处罚,记3分,罚150元。

2.在虚线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罚150元。

3.机动车通过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记2分,罚100元。

4.机动车逆向行驶,记3分,罚100元。

100辆违法加塞车辆名单如下:

100辆违法加塞车辆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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