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电动汽车充电桩可申领补助 运营不少于3年 福州新闻网 作者:蒋雅琛 2016-12-01 09:06 昨日,市发改委印发《福州市2016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将对运营时间不少于3年的公用、专用充电设施(不含私人自用)建设运营单位进行资金补助。补助资金标准为直流快充桩495元/千瓦、交流桩150元/千瓦。 《细则》所涉及的充电设施是指经福州市辖区内发改部门登记备案,并由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运营管理办法要求,为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国产充电设施。 (责任编辑:林航) 福州新闻最新新闻 24小时点击排行榜 男子在福州盖山镇盘屿一民宅开赌场牟利被公诉 “猜猜我是谁”老旧骗局 永泰一男子骗走10万 美国领事馆旧址 福州烟台山复兴样本 福州一沙县小吃店店主捡五千救命钱 到病区找 茶亭公园今年首朵碗莲绽放 新增30多种碗莲为 lol阿卡丽的神秘商店何时开始?lol5月幸运召 lol阿卡丽的神秘商店怎么玩 神秘商店5月什么 dnf魔性卡牌对对翻今天答案是什么 5月18日最 lol幸运召唤师5月再度降临 幸运召唤师活动网 女星菊川怜嫁给亿万富豪:老公秋田誉辉被曝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