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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小学招生预报名6月16日开始 随迁子女派位优先等级明确
福州新闻网
2019-05-25 10:29

福州新闻网5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市教育局24日公布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今年招生政策比较平稳,对共有产权、人才公寓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派位优先等级等进行了规定或调整。

小学预报名6月16日开始

6月16日至30日,五城区所有适龄儿童(需照顾的军人子女除外)通过“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预报名。

7月1日至5日,五城区预报名成功的学生入学凭证核查。

7月10日,五城区小学通知片内生和随迁子女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8月18日至20日,五城区小学接受未预报名的片内生、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及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报名。

8月23日至24日12:00,随迁子女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网络填报志愿。

8月25日,电脑派位,公示派位结果。

8月26日,区教育局对经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进行统筹安排,并公示统筹安排结果。

共有产权可视作片内生

以往规定,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今年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对片内生界定增加此类情况:在招生时,持有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和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类)的,视同个人拥有产权。

对高层次人才子女照顾政策明确,市人才公寓集体户人才随迁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同时,按照实际情况,原地安置未回迁及货币补偿安置未购房的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派位优先等级明确

市教育局明确,明年起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父母须持有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市教育局还明确了随迁子女的优先派位顺序,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父(母)租住五城区公租房且持有租赁凭证的随迁子女。此外,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市十佳农民工称号及见义勇为人员的随迁子女,可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先予安排,并明确要求这些荣誉需在本市获得。

因此,今年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①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100%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②父(母)租住福州市五城区公租房且持有租赁凭证;③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额的随迁子女。

次优先:①父(母)2月28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随迁子女;②父(母)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区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同一个区的随迁子女;③父母双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区户口并在户籍所在区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至当年6月30日)以上的随迁子女。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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