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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男在晋江猎捕12只鸟儿 被判拘役4个月
2016-02-29 09:08

江西男子江某在晋江安海务工,他经常在安平开发区河边看到鸟儿飞来飞去,觉得猎捕这些鸟儿有利可图。不想,当他在市场上准备将捕获的鸟儿出售时,却被森林公安查获。日前,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江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去年11月8日上午8时许,江某在安平开发区河边架设4张捕鸟网,并在旁边“守株待兔”。当日下午4时许,江某收网时捕到6只鸟儿。第二天早上6时许,他在同一张鸟网中再次捕到6只鸟儿。

江某随后在安海东菜市场准备将捕到鸟儿售出时,被巡逻队员当场查获并扭送至晋江市公安局。经鉴定,江某捕获到的12只鸟类中,其中1只系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黑翅鸢;1只系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苍鹭;其余10只均系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的鸟类。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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