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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首例共享汽车肇事案:租车司机赔6万元
泉州网
2017-10-10 14:58

原标题:泉州首例共享汽车肇事案:租车司机赔6万元

泉州网10月10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郭昕婕 黄细芬)驾驶共享汽车发生车祸后竟弃车离开,造成保险拒绝理赔,最终被租车平台起诉至法院。近日,泉州首例共享汽车肇事案落槌——租车司机与租车平台达成调解,司机赔偿6.12万元了结此案。

去年12月29日深夜,南安柳城二环路山水花园城门口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后,只见一辆车牌为闽DS8××的小型轿车撞坏了路上的一段栅栏,并撞坏了一辆货车,肇事司机不见踪影。

事后,交警通过调查,确认当时驾驶车辆的司机是陈某波。陈某波到案后说,车并非自己的,而是通过“嗒嗒用车”手机APP向福建省嗒嗒用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嗒嗒公司)租赁的,是一辆共享汽车。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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