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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食品药品严重失信 泉州开出首张“黑名单”
泉州网
2017-10-11 15:15

原标题:处罚食品药品严重失信 泉州开出首张“黑名单”

泉州网10月11日讯 (记者李菁 通讯员傅臻)昨日,记者从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洛江分局了解到,9月28日该局向泉州市一家食品企业发出全市首份《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告知书》,并在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本次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是泉州市泉泉纯净水有限公司,位于洛江区马甲镇前垵村大深埔,该公司在一年内实施两次相同的违法行为——生产不合格包装饮用水,被吊销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及暂行规定,该公司被列入“黑名单”的期限为五年,从2017年8月30日至2022年8月29日。作为惩戒,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有关责任人五年内将受到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及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限制。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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