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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对辖区内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将开展
泉州网
2017-12-14 10:49

原标题:泉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将开展

泉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将开展

普查对象为泉州辖区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近日,记者从泉州市环保局获悉,《泉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印发。

方案指出,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泉州辖区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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