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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泉州晚报
2018-12-05 11:11

原标题:泉州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12月1日起,南安市、永春县、德化县开始推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至此,泉州市已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比原计划的2020年提前两年实现。

近年来,泉州市全力加强社会救助力度,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把城乡低保的提标扩面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今年之前,鲤城区、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就已推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泉港区于今年1月起推行,洛江区、台商投资区于今年7月起推行,惠安县于今年9月起推行,安溪县于今年10月起推行,南安市、永春县、德化县于本月开始。目前泉州市全市低保标准为:石狮市、晋江市、洛江区630元/人·月;鲤城区、丰泽区、泉港区、惠安县、安溪县、南安市、台商投资区600元/人·月;永春县、德化县560元/人·月。

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的实现,一举打破城乡壁垒,对于今后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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