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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泉州东海杀人分尸案宣判
泉州网
2018-12-06 11:27

原标题:一审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东海杀人分尸案宣判

“听清楚了!”听到法院对自己的死刑判决之后,孙某面无表情,当庭表示接受判决不上诉。

海外12月6日讯(泉州网记者 许小程 通讯员 仲法 文/图)今年2月份,26岁的南安女孩王某婷与家人失去联系,经过警方3天的调查,确认王某婷是被孙某杀害并分尸。昨天上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某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孙某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一审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泉州东海杀人分尸案宣判

孙某接受审判

起纠纷后行凶 两天一夜分尸

泉州中院查明,2014年至2015年间,孙某在泉州市某美容学校谋职时,结识了在该校工作的王某婷。随后几年,双方时有联系。

今年2月8日,孙某以要办理贷款为由,在当晚10点多到王某婷租住在东海太古广场三期的房子找她。2月9日晚,王某婷欲外出,孙某不肯让她出门,双方发生争执。其间,孙某用力推倒王某婷,致使她头部碰撞墙壁受伤。随后,孙某用手扼、用绳子勒王某婷的颈部,致其死亡。

为了掩盖罪行,孙某在屋内用菜刀对王某婷的尸体进行肢解。2月10日下午1点多,孙某还用王某婷的淘宝账号网购一部苹果7手机和一部苹果7Plus手机,并陆续将她微信及支付宝账户内的余款转入银行卡内。

2月11日傍晚6点多,孙某将王某婷的尸体肢解成11块,并装进两个行李箱内,又将她的零星衣物及作案工具等物品,一并装入一黑色手提包中。随后,孙某携带着装尸块的行李箱和黑色手提包,以及王某婷平时使用的两部手机和财物离开租房,并在一楼大堂丰巢快递柜中取走之前购买到货的苹果7手机。

两次返回泉州 取走死者存款

2月11日晚上,孙某雇车赶到南安市仑苍镇,在当地某五金店购买一把锄头。在仑仓镇南溪铁路桥岸边小路的一处草丛内,孙某用锄头挖掘土坑将尸块掩埋,并将行李箱、黑色手提包及锄头就近丢进溪里。

当天,孙某发现王某婷微信有转账收入,又三次将钱款转入王某婷的银行卡内。2月12日和13日两天,孙某两次返回泉州,取走之前购买的另一部苹果7Plus手机,并持王某婷的银行卡从ATM机取走28500元。随后,孙某为逃避侦查,将王某婷的两部手机丢弃在泉州市清濛工业区三兴街路口。2018年2月17日,孙某在南安市仑苍镇园美工业区一民房内被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王某婷不排除窒息死亡的可能,并被死后分尸。

一审被判处死刑 当庭表示不上诉

泉州中院认为,孙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孙某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并致伤被害人后,又用双手掐、用绳索勒被害人脖子,致被害人死亡,为毁尸灭迹,又残忍肢解被害人尸体,然后野外掩埋,企图掩盖罪行、逃避惩罚,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

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孙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孙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王某婷家人的经济损失。

在判决结束后,孙某表示接受判决不上诉。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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