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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证明材料 提取公积金租房 房产证不再是必选项
泉州网
2018-12-29 11:11

原标题:优化证明材料 提取公积金租房 房产证不再是必选项

目前,泉州市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住商品房,除房产证原件外,还可以提供经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

提取公积金租房,每年都要找房东拿房产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优化证明材料 房产证不再是必选项

海峡网12月29日讯 (泉州网记者 林书修 通讯员 王玺)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今年10月,本报联合市编办(审改办)搭建平台,开通《改革:直通“放管服”》栏目,在对泉州市行政审批便民化改革相关政策、推进情况等方面进行解读的同时,持续征集广大市民对“放管服”改革的真知灼见。目前,意见建议征集仍在继续。

在近期征集的问题中,记者发现,有市民对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过程中材料简化、自助服务方面提出相关建议。记者联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进行解答反馈。

公积金租房 不用再每年找房东拿证

“租房过程中,可以提取公积金交房租。但是,每年提取的时候,要找房东拿房产证原件才能办理,过程比较麻烦,而且多数房东因为房产证涉及个人隐私,也不大愿意把房产证轻易交给房客。”市民王先生通过《改革:直通“放管服”》栏目,提出了这件困扰他的“烦心事”。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本人老家在安溪,已经在泉州市区工作3年,因为暂时没有买房的打算,这几年他都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方式在市区租房,每年到市公积金中心提取一次。“如果能在材料上进一步简化,对我们这些租房者来说,会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王先生说。

“结合‘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也在不断优化中。”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方便职工在租房期间提取住房公积金,该中心持续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进行优化。目前,泉州市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住商品房,除房产证原件外,还可以提供经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以上三项材料任选其一即可办理。”该负责人表示。

推广自助服务 公积金多种方式可查询

不少市民在办事过程中越来越关注自助服务应用。在意见建议征集过程中,有网友提出,在办理公积金增减员业务的时候,需要查询相关信息,但是办事大厅只有一台查询机,遇到办理人数多的时候,要耗费不少时间。“若能在网上直接查询,再到窗口办理,可大大缩减办事流程,节省时间。”该网友表示。

“事实上,目前已有多种方式可以查询公积金相关信息。”市公积金中心监察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个人查询公积金,职工本人可通过拨打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登录公积金中心官网、手机APP、微信等方式注册查询或到各办事大厅自助查询机查询。该负责人表示,因住房公积金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对于单位批量办理增减员时需查询职工个人信息的事项,单位经办人可事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管理中心进行查询审核,再到窗口办理。“这样既可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也大大减少了单位经办人员的办事流程,同时也能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该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还将配合泉州市24小时行政服务自助区和15分钟便民服务圈建设,设置公积金自助服务终端,提供公积金查询、政策解读、办事指南、证明出具等方面的自助服务。

企业群众办事材料 明年底前精简60%以上

“精简材料、提升‘网上办’水平,是当前企业、群众的迫切要求。”市编办(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措施,就是要从这些突出问题入手,通过一个又一个具体的便民化措施,使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该负责人表示,在精简办事材料方面,目前,泉州市正聚焦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办事堵点难点问题,简化办事材料的提交,凡可从电子证照库共享查询的证照,不再要求公众提交;探索实施电子证照存档,取消向公众收取证照复印件作为存档材料;简化事项申请表单的填写。根据《泉州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2019年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要减少60%以上。

此外,在提升网上办事水平方面,泉州市还将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网上网下一体化”,力争2019年市县两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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