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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民举报交通违法 多部车辆逆行被查
泉州晚报
2020-11-19 15:17

近日,泉州交警部门接到群众的举报,部分车辆在道路上逆向行驶,非常危险。各地交警部门接到举报后,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查处,对逆行的车辆驾驶员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逆行并随意变道任性驾驶员被查处

近日,丰泽交警接到市民举报,称一部车牌号为闽CJ036T小车在泉秀街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影响车辆正常行驶。

记者通过丰泽交警提供的后车行车记录仪视频看到,11月14日16时47分许,在泉秀街金帝花园路段,一部车牌号为闽CJ036T白色大众小车,沿着泉秀街北侧道路自西往东逆向行驶,随后,该车变更车道回到正常车道。没想到该车在回到正常车道后,竟又迅速向右前方加速,行驶至一辆公交车前方后突然停车,公交车立即减速避让,紧接着白色小车竟再次向右变更车道,公交车只能停车。最后,白色小车忽然加速向前,变更车道至对向车道后继续逆行。

丰泽交警接到市民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11月17日下午,闽CJ036T车辆驾驶员朱某到丰泽交警大队四中队接受处理。民警对朱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逆向行驶被拍3部车被处罚

近日,网友通过网络平台举报称,一辆闽CJ733G白色小车于11月3日下午,在惠安县惠崇公路涂寨镇路段一路逆向行驶,与对向车流擦肩而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并附有相关证据图片。接到举报后,惠安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网友提供的证据视频能清晰、完整反映该车违法过程。目前,惠安交警大队已将相关违法信息录入处罚系统,该车辆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近日,在石狮市石金路路段、嘉禄路路段,一辆车牌为闽C586X5的黑色轿车和车牌为闽CV3369红色轿车在道路上逆行,该违法行为被网友拍下,并发给交警。石狮交警经过核实后,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同时对其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具交通处罚文书,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逆向行驶危害大极易引发事故

据交警介绍,汽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对于逆行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第2项规定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记者 黄枫 通讯员 庄小强 赵美缘)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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