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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检察院过去一年:以全省1/7检力办全省1/4案件
泉州晚报
2021-01-19 09:27

2020年,市检察院全面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以全省1/7的检力承办全省1/4的案件,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公益诉讼案件1.6万件,办理诉讼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890件次,其中12个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精品案例。

□记者 陈淑华 通讯员 张晓梅 吴世舜

10项措施护航“双胜利”

市检察院出台10项服务措施,采取系列跟进举措,为全市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力量。

积极投入疫情防控斗争,用法治守护最美逆行者,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起诉112人,办理涉疫公益诉讼14件,全市102名检察人员下沉乡村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全力推进“亲清护企”。牵头在全省首开“司法+征信”绿色通道,依法不起诉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61人,24家企业得以顺利复工生产;帮助820户企业实现信用变现,融资2.19亿元;专项清理长期搁置的“挂案”28件,督促撤案17件;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9人;完善品牌网络侵权监测和快速维权协作机制,牵头就企业关心的案件管辖问题达成共识。

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

市检察院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

起诉涉黑犯罪222人、涉恶犯罪275人,审查起诉环节案件全部清零;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备案把关,变更定性12件,全部获法院判决支持;起诉“保护伞”19人,直接立案侦查“保护伞”案件6人;监督812件黑恶和“保护伞”案件财产处置执行工作,执行到位5792万元。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介入监察机关调查案件25件3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49件56人,决定起诉50人,对9名原厅处级干部提起诉讼。

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这一年,市检察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履职。

保障平安泉州建设,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474人、起诉1.3万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出检察建议1421份,回复采纳率99.49%。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63件。用心化解社会矛盾,对接收的5869件来信,全部在7日内告知、3个月内答复,办结重点信访事项50件,办结率98%。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比升12.54%,全市84名院领导全部兼任法治副校长。会同公安、教育部门建立教职工入职前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制度,查询5.3万人次,推动不予录用或清退58人。

“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市检察院把握良法善法,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继续做优刑事检察,落实“少捕慎诉少押”理念,决定不批捕1425人、不起诉1373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取保候审155人;做强民事检察,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759件,比升29.08%,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请、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24件,比升95.31%,法院已裁定再审81件;做实行政检察,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385件,比升99.48%;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9件,发出行政诉讼前检察建议470件,提起公益诉讼38件。

这一年,我市检察机关还对标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面对已开启的2021年征途,市检察院将以人民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手中。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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