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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督导组到华安县督导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
福建省安监局官方网站
2017-10-30 16:20

10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副司长边卫华为带领督导组一行三人到华安经济开发区督导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省安监局副巡视员邱美辉、市政府副市长陈水树、县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叶景林及县政府副县长杨子川随同督查。

督导组一行到开发区涉氨制冷企业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深入检查,边卫华一行首先深入设备现场,对企业生产现场的液氨储罐及压力容器的运行、日常巡查情况、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应急器材配备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从督查中发现部分制冷设备老化,氨机房部分安全警示标识缺失并且要加强液氨管道排查,加强管道检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现场对隐患整改提出整改建议,耐心解答操作人员心中的疑惑,提供现场技术服务。之后听取了液氨使用企业在液氨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员工培训情况等。对企业的资料进行了检查,重点查阅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人、操作人员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等。督查组强调,企业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加强安全人员的培训,及时进行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安监部门加强监管,认真开展隐患大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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