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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漳州征兵工作有关规定解读
2019-08-09 09:57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今年征兵工作全面展开。近日,漳州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就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征兵工作安排和有关政策规定,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征集时间如何规定?

答:全国征兵工作从8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可适当提前。9月10日起运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

●问:征集对象有哪些?

答: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或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当尽可能多征集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问:征集的年龄和条件?

答:男青年为2019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9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问:需要什么基本身体条件?

答:男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女性158厘米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问:入伍可享哪些待遇政策?

答:应征入伍的公民及其家属依法享受军人、军属待遇。应征入伍的公民在服役期间立功的,除部队给予奖励外,地方人民政府可按立功等级给予奖励;有突出贡献的,还可授予荣誉称号。

享受优待金。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优待金待遇。城镇和农村的义务兵年度优待金均按照不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发放,且家居农村的不得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百。

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以及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基本标准为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不含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增发部分)和地方经济补助金之和,应当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

享受一次性优待奖励金。大学生在服义务兵役期间个人受到以下奖励的,凭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通知书按以下比例增发当年一次性优待金: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荣立二等功、荣立三等功、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按照当年优待金发放标准的150%、80%、40%、15%增发一次性优待金,同年内多次立功受奖者,按最高奖励等级发放优待金。

享受其他优惠待遇。应征公民服役期间享受以下优惠待遇:一是原租赁的公房,在履行租赁合同、按时交纳租金的情况下,租赁和使用权应当予以保留;二是拆迁补偿安置时,应当计入家庭人数;三是入伍前是农村居民的,原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予以保留,原所在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或者房屋被拆迁的,应当按照同等待遇予以补偿安置;四是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五是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其服现役期限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六是入伍前办理的各类执照,服兵役期间免予年检,执照有效期按义务兵服役期顺延;七是在赈灾、扶贫救济时,同等条件下对其家属优先照顾;八是村民委员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展生产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规定筹资筹劳的,应当照顾其家庭。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离退休军人,凭有效证件游览参观风景区、名胜古迹、纪念馆、博物馆时,免收门票;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在车站、港口、医院、银行等单位的服务窗口享受优先服务。

●问: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答:优先征集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可享受“四个优先”政策,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分配。

入伍高校新生学籍保留。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当由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伍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享受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研究生(含在读研究生)不低于8000元,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6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4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高校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

此外,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还可直接提干。(本报记者 张志鹏)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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