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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公积金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
东南网
2020-02-20 09:25

东南网漳州2月19日讯(本网记者 林永清)记者从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漳州将对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予以政策支持。

对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人员,在疫情响应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在疫情响应解除后3个月内补完还款,并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医院、社区或所在单位等部门证明的,经核实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有限期办理要求的,可延期办理,疫情响应期间不纳入计算时限。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受疫情影响在疫情响应期间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疫情响应解除后3个月内说明情况完成补缴的,可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等与缴存连续性相关的权益。

此外,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为加快受理审批速度,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上报审批。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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