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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遮挡二维码门牌 漳州20人被警告处罚
闽南日报
2020-07-14 08:33

7月6日至10日,芗城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连续查处了20起私自遮挡二维码门牌的违法行为,依法对20名违法行为人进行警告处罚。

为巩固提升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成效,全面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近日,新桥派出所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各街巷对二维码门牌进行实地核查时,发现诗浦社区部分房屋、沿街商铺存在二维码门牌被遮挡的情况。被遮挡的情况大多为粘贴大幅春联所致,民警依法对20名违法行为人进行警告处罚,并责令当场恢复原状。

警方提示:二维码门牌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遮盖、拆卸、损毁,若有违反,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将被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郑乐和)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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