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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现奇葩证明 老人领补助被要求证明“还活着”
2015-09-22 07:32
海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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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派出所开出健在证明(网友供图)    

海峡网9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9月19日,一则有关“老人去部门办事,被要求证明自己还活着”的消息在莆田当地网络论坛上引发热议。

昨日,记者多方核实了解到,这是莆田荔城区北高镇一名71岁的老人为领取教师遗属补助,应部门要求到派出所开具其本人还健在的证明。

荔城区公务员局相关工作人员称,这是为防止遗属补助被冒领,并无故意刁难。鉴于警方已不再开具生存证明,各单位在审核材料时,还可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身份识别确认。

经办民警“喊话”奇葩证明

网络上的这个帖子称,当老人去派出所开“健在证明”时,派出所民警在听到如此荒唐又可笑的要求时,还在证明下写了一段话:“此人站在你身边,还需要开具健在证明吗?不要让群众跑冤枉路,不是她不健在,是你不实在!”

网帖中上传了两张照片,其中一张为盖有汀江村委会公章的证明,该证明书上写着“兹证明本村村民朱瑞金,性别女,汉族,1944年3月15日出生……今健在,特此证明”,落款时间为9月17日。证明书的下方是网友提到的民警的那段“喊话”,并盖有北高派出所的公章,落款时间为9月18日。

另外一张为老人和手持证明书的经办民警在派出所内的合照。

开不开这证明 让民警左右为难

昨日,记者了解到,经办的民警是北高派出所周甄敢警官。周甄敢告诉记者,9月18日上午8点30分左右,朱瑞金老人来到北高派出所,要求在汀江村委会出具的“健在证明”的证明书上盖章,他觉得很难理解。

“这个证明让我左右为难。不开吧,又不忍心面对跑了几公里路的老人;开吧,又不能对公安部的规定置之不理。”周甄敢说,当时,自己并未细究具体是什么单位要求开具这样的证明,之所以加上那段话,纯粹是想提醒对方能多点真心服务群众的意识与行动,能简化的手续就该简化。

记者了解到,此前,公安部在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就包括生存(健在)、死亡证明,该文还解释称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汀江小学要求开健在证明

朱瑞金老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她的丈夫生前是汀江小学的一名老师,前年去世,之后她每个月能领到500多元的教师遗属补助。今年,补助的标准提高了,学校方面要求提供她还健在的证明,所以她就到派出所办理了。老人说,这样的证明去年她也曾办过。

汀江小学的朱老师说,他是朱瑞金的邻居,因为朱瑞金老人没什么文化,这份证明是他写的,也是他帮忙到汀江村委会盖章的,之后交给朱瑞金到派出所盖章。

“教师遗属补助由区公务员局审核,材料把关由原单位汀江小学负责,钱则是财政部门统一拨付给学校,再由学校转发到遗属手中。”朱老师说,以往每年都要开一份这样的证明,以防止遗属去世后钱被他人冒领。

部门:按规定需开证明 并无故意刁难

为何需开本人还健在的证明?荔城区公务员局退管办的欧阳女士告诉记者,朱瑞金领取的教师遗属补助,主要发放对象为死者的父母、无工作的遗偶及未成年子女。对于遗属,原单位的经办人员大多不太熟悉,有的遗属证因为办理的年限较早,其上面的照片与本人也不一定能对得上,按照省人事厅、省财政厅2006年出台的相关规定,他们要求每年提供一次遗属生存证明,这主要是为了防止遗属补助被冒领,并不存在故意刁难等情况。

欧阳女士也表示,遗属补助要求提供生存证明并不是只有荔城区有,在其它地方也普遍存在。不过,此前,他们也已注意到目前公安机关已不再开具生存证明的报道,所以,今年他们已在口头上告知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除了让遗属向公安机关开具生存证明外,各单位在审核材料时,还可通过入户走访、遗属到单位确认及拍摄视频等方式进行身份识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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