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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50多万元 包工头获刑21个月
海峡网
2016-12-08 11:03

海峡网12月8日讯(海都记者 林养东 林钟蕙 蔡晓岚)无故拖欠工人工资,对劳动保障部门的限期改正指令置若罔闻,包工头何某因此付出沉重代价。经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荔城区人民法院日前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2014年12月起,何某先后向陈某承包了护城河三期、北岸新城片区二区(忠门)、莆田妈祖西前安置区(山亭)的模板工程,总造价为1771876.66元,截至2015年12月9日,陈某陆续向何某支付工程款共计人民币1777700元。然而何某在领取足额工程进度款后仍拖欠其手下36名工人工资,共计约人民币526385元。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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