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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其他病种全部纳入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范围
湄洲日报
2018-07-13 16:01

原标题: 其他病种全部纳入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范围

海峡网7月13日讯 (湄洲日报记者 朱金山 通讯员 吴丹琳)今年1月1日起实行的《莆田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方案(试行)》,确定了26个补助病种。7月1日起,补助病种范围再扩大。记者昨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确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如期实现脱贫,我市近日发出《关于莆田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方案补充内容的通知》,明确除8类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病种外,其他病种全部纳入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范围。

根据通知,不列入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的项目(含病种)具体是: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性病、毒品或麻醉药品成瘾症治疗费用;各种牙科整畸、牙科烤瓷、牙科种植牙;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因吸毒、酗酒、自杀、自残、打架斗殴、违法犯罪或拒捕(不含精神疾病患者)所致的伤病;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在境外就医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病种。

除以上不列入补助的项目(含病种)外,其他病种纳入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范围。保障对象在患有补助病种范围内疾病时,可到本市内县区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公立医院进行门诊特殊病种或住院治疗,也可到省属医保定点联网三级公立医院住院治疗,以上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和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第一道”补助后,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包括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再由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资金予以补助95%。对已经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第二道”救助病种的保障对象,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包括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补助少于95%的部分,再由市精准扶贫医疗综合补助资金予以叠加补助至95%,个人负担比例不超过医疗总费用的5%,进一步减轻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精准扶贫对象应确认是否持有社保卡(医保卡),且社保卡可以正常使用。帮扶干部要核实所帮扶的对象是否持有身份证和社保卡,没有的要协调公安、人社部门给予及时办理,以便精准扶贫对象正常享受精准健康扶贫政策待遇。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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