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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一酒吧开在小区内被投诉噪音大 环保部门:已责令业主整改
东南网
2018-11-20 15:41

原标题:莆田一酒吧开在小区内被投诉噪音大 环保部门:已责令业主整改

海峡网11月20日讯(东南网记者 王龙风)近日,有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莆田双洋环球广场小区负一层开了一家酒吧,每天夜间产生的噪音影响到楼上居民的正常作息,希望相关部门介入监管处置。【留言详情】东南网记者从城厢区环保部门了解到,执法人员已经责令酒吧业主整改,并做好隔音设施。

莆田市城厢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柯先生向东南网记者介绍,接到群众投诉后,工作人员多次夜间前往该酒吧调查,要求酒吧业主在夜间营业期间控制好音量,做好顾客的文明劝导工作,并建议业主将店墙的单层玻璃改换为双层中空玻璃,增强隔音效果,避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调查中,我们也发现,该店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而群众反映的噪音污染主要来自于酒吧驻场表演,因此我们也建议工商或文化部门介入处理。” 柯先生说。

城厢区工商局答复表示,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涉及许可审批的应向许可部门申请,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应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为此,东南网记者又向城厢区文体部门咨询了解此事。“执法人员数次前往现场调查,未发现该酒吧存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五种营业性演出的任何一种情况。”城厢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何先生介绍,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酒吧属于餐饮与冷饮行业,不属于歌舞娱乐场所。而营业性演出包括售票或包场,支付演出单位或个人报酬,赞助或捐助以及通过演出进行广告宣传或产品促销的等营利类型。但从现场调查的情况看,在酒吧内唱歌的人一般为在店内饮酒的顾客。因此,酒吧内目前存在的演出行为不属于营业性演出,不在文化部门的监管范畴之内。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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