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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具未检无照经营 莆田一商家被罚没1万元
湄洲日报
2019-12-06 11:20

海峡网讯 仙游县张某无照经营眼镜店,还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刚开张1个月就被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没款1万元。

日前,仙游县鲤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在该镇仙安村某眼镜店例行检查时,现场发现张某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当即对其立案调查。

经查,张某未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自今年7月起擅自在该店从事眼镜销售经营活动。至被查时,已实现经营额5.2万元、获利4000元。其开业时投入使用“验光仪”“焦度计”“验光镜片”,这3台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张某未经强制检定就投入使用。

张某的行为属于“无照经营”“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有关规定,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张某改正该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对张某“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违法行为,责令其停止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3台计量器具,并处800元的罚款;对张某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责令其停止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2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湄洲日报记者 林嫔 通讯员 郑云林)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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