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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尤溪某企业原副厂长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逃亡15年后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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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15:30

原标题:尤溪某企业原副厂长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逃亡15年后投案自首!

利用担任企业副厂长、出纳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款8万余元,用于吃喝玩乐,无力偿还,潜逃海南15年。近日,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法对郑某某提起公诉。

1997年8月至2003年6月,郑某某利用担任尤溪县某企业(属尤溪县林业委员会下属企业)副厂长、留守处出纳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企业公款8万余元,并将挪用的公款用于吃请、婚内与其他异性交往、日常生活等开支,因无力偿还,于2003年5月潜逃至海南省海口市。郑某某在海南从事推销、摆摊、保安、快递等工作,生活并不富裕。近几年,郑某某在兄弟姐妹和亲戚的劝说和网上查询案例后,发现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理。

2018年5月,郑某某向尤溪县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发短信要求投案自首,并于同月8日被监察委工作人员带回尤溪县接受调查。(郑世贤 余本兴)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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