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唐宁) 因不满女友与多名男子保持不正当暧昧关系,争吵时平谷大旺务村的耿某将女友掐死,为了逃避责任,将女友杀害后,耿某还把她的尸体抛到了村井中。
法制晚报记者获悉,三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耿某死刑,缓期两年,限制减刑,并赔偿死者王某亲属刑事附带民事赔偿7.5万元。
检方指控
男子怒杀女友抛尸村井
父母起诉索赔600万
据检方指控,2012年12月22日,时年31岁、绰号二鲁的男子耿某,在位于平谷大旺务村的家中,与27岁的女友王某因矛盾发生争执,其间,耿某掐住王某的脖子,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耿某开车在村里绕了一圈后,将其尸体抛至平谷区东高村镇大旺务村北十八旦机井内。
2013年6月20日,耿某被民警查获,在耿某的指认下,终于发现了死者王某的尸体。耿某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