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原党支部书记张亮,任职期间以断水电、拆房屋等方式干扰村里租户正常生活,向租户索要人民币50万;并通过他人向旅行社索要2万元回扣。今天上午,北京二中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终审判处张亮有期徒刑3年半,没收5万元,同时追缴12万元非法所得。
据检方指控,张亮今年52岁,北京人,中专文化,被捕前系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东小口镇人大代表。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12月18日被羁押;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15年1月24日被逮捕。现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