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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同比上涨1.8%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重回“一时代”
人民日报
2018-05-11 10:31

原标题:四月同比上涨百分之一点八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重回“一时代”

四月同比上涨1.8%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重回“一时代”

本报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陆娅楠)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的2018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显示,CPI环比下降0.2%,同比上涨1.8%,CPI重回“1时代”。

从环比看,CPI略有下降,降幅比上月收窄0.9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绳国庆分析,“食品价格下降1.9%,影响CPI下降约0.38个百分点,是CPI下降的主要因素。”

4月,生鲜食品价格继续下降,鲜菜和鲜果价格分别下降5.5%和1.2%;猪肉、鸡蛋和水产品价格分别下降6.6%、3.4%和1.2%。上述五类合计影响CPI下降约0.35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0.2%,影响CPI上涨约0.20个百分点。受清明节和劳动节假期影响,飞机票、宾馆住宿和旅游价格分别上涨9.4%、2.7%和1.0%,合计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

“据测算,在4月份1.8%的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约为1.3个百分点,新涨价影响约为0.5个百分点。”绳国庆说。

4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数据显示,PPI环比下降,降幅与上月相同。生产资料价格下降0.2%,生活资料价格下降0.1%。在调查的40个工业大类行业中,16个行业产品价格下降,比上月减少1个。在主要行业中,降幅收窄的有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下降1.2%,比上月收窄0.5个百分点;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0.2%,收窄0.5个百分点。

据测算,在4月份3.4%的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约为3.6个百分点,新涨价影响约为-0.2个百分点。

《 人民日报 》( 2018年05月11日 10 版)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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