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作家李霞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案”已一审宣判,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驳回原告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前,李霞称作家周梅森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抄袭自己的小说《生死捍卫》,并向周梅森索赔80万元,向出版社索赔20万元。但法院判决书显示,两部小说在表达上不构成实质性相同或相似,《人民的名义》不构成对《生死捍卫》的抄袭,李霞关于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团侵犯其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
你维权可以,但试想,如果《人民的名义》没有大红大紫,那么刘三田、李霞等人还会不会起诉?你等人家火了以后才去起诉,这很明显就有蹭热度的嫌疑了,结果也只能是汤没喝着反倒落得一身腥。
不管怎么样,《人民的名义》总归是带给我们美好回忆的一部作品,真心希望以后这样的是非能够少一些,别破坏了它在大家心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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