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庞任平25日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表示,下一步央行将积极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出台,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清理整顿工作。他介绍,目前各部门、各地区已基本摸清互联网金融风险底数,正稳妥有序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庞任平表示,近些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主要为:一是利用传统金融工具形式如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并承诺给予高额回报;二是通过民间“抬会、合会、标会”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向社会公众集资;三是以委托生产或开发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兴办实业,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等名义,承诺回报以收取定金、股金等向社会公众集资。
他同时指出,非法集资案件集中在河北、浙江、江苏、河南、山东等地区,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小额贷款公司等成为新的高发领域。而且,非法集资犯罪具有比较鲜明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