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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探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中国环境报
2016-08-17 14:54

福建省政府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探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2014年,福建省政府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形成“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机制,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等省领导也担任几条主要河流的“河长”。 福建福州市晋安区桂湖溪流域曾经溪水黑臭,经过整治,水质从劣V类上升到Ⅲ类。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如今站在桂湖溪畔,看得见青山,望得见清水,再次找到了美丽的乡愁。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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