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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调整高速通行费支持物流业发展 六项优惠措施执行
东南网
2017-05-05 08:36

东南网5日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宏雄 陈旻 通讯员 杨新勇) 记者从省高速公路公司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调整高速公路通行费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意见》,从全面落实“绿色通道”通行费免征政策、鼓励采用电子缴费方式享受优惠、对集装箱车辆加大优惠幅度、对大型货运车辆试行区间差异化收费、对大型物流企业车辆试行差异化收费、对厦漳大桥试行车型差异化收费等6个方面入手,降低物流成本。这些优惠措施自2017年5月4日起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全面落实“绿色通道”通行费免征政策。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全面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给予免征通行费。同时,为进一步鼓励冷链物流业发展,对本省装运符合规定的冷鲜、冻鲜农产品运输车辆给予免征通行费。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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