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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获得满堂红
东南网
2017-11-15 09:54

东南网11月15日讯(本网记者 卓志沐)11月14日,“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在中国文明网公布。

参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市(区)、县共有166个,获评89个,占比为53.61%。其中参评地级市(区)79个,获评39个(含省会城市、直辖市城区9个),占比为49.37%;参评县级市和县87个,获评50个,占比为57.47%。

我省参评的莆田市、龙岩市、石狮市、武平县、晋江市、沙县等6个市、县全部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其中,获评地级市2个,占全国表彰数30个的6.67%,获评率为100%(全国获评率为49.37%);获评县级市和县4个,占全国表彰数50个的8%,获评率为100%(全国获评率为57.47%)。我省与浙江省、安徽省并列获得“满堂红”。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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