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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监局督导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19-06-13 16:18

近段时间,福建省进入了主汛期,出现了持续的强降雨,6月12日,接到国家煤监局事故调查司关于做好煤矿汛期安全工作的电话通知后,福建煤监局高度重视,郑李亭局长再次对煤矿汛期安全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汛期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同时,安排福建煤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巡视员戴文鹏率督导组前往龙岩三明地区开展汛期煤矿安全生产督导。

督导期间,督导组对全省煤矿汛期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落实汛期安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准备;二是要紧盯停产矿井,加强巡查力度,全面落实地面、井下防洪防治水措施,各级煤管部门要加强重点矿区巡查力度,在强降雨期间无法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矿井,应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措施;三是要做好煤矿汛期安全应急准工作,各矿山救护队和煤矿辅助救护力量应时刻保持备战状态,保证应急处置及时高效。

针对汛期强降雨,全省各产煤设区市先后启动了防暴雨四级、三级、二级应急响应,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在正常生产建设的40家煤矿中,共有25家煤矿采取了停产撤人措施(龙岩23家、三明2家),共撤出井下作业人员1026人。

(责任编辑: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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