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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全覆盖
福州新闻网
2017-05-26 09:21

福州新闻网5月26日讯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陈木易 通讯员 邱德桂 张孝林)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林业局获悉,闽清、罗源、福清、连江4县(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工作日前通过专家组考核验收,其中福清市被省绿化委员会和省林业厅授予“省级森林城市”称号,闽清、罗源、连江被授予“省级森林县城”称号。至此,福州所辖的各个县(市)均是省级森林城市(县城)。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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