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递专用电动车辆有望尽快合法上路
福州新闻网11月2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尽快出台快递专用电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解决投递“最后一公里”问题,是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审议我省实施邮政法及省邮政条例、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情况报告时,委员们关注的热点之一,被写入了审议意见。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相关审议意见,省政府向正在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交了书面报告。
记者了解到,回应审议意见,在出台快递专用电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方面,省政府将推动各地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城市通行能力,核定足额数量符合城市通行规定的车辆通行证。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物流运输车辆,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通行证审批,并可按月、季、年等方式灵活确定通行期限。允许物流运输车辆在驾驶人不离车的前提下,在临时停车点停靠,根据不同路段确定允许临时停车时段、时长、车辆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