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2月20日讯(海都记者 赵杨)新华人寿福州中心支公司在举办的12场产说会中,欺骗投保人,12场产说会共签单13件,已收保费226018元。近日福建省保监局连续发布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涉嫌“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罚,共罚款225000元。
处罚书内容显示,新华人寿福州中支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间,新华人寿福州中支举办的12场银保渠道产说会中,在介绍保险产品时存在“本金”表述,上述产说会共签单13件,已收保费226018元。上述违法事实,有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福建省保监局对新华人寿福州中支处以14.5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除此之外,另外两份罚单,则针对相关个人。闽保监罚〔2017〕1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缑辉作为课件制作人和主讲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决定对缑辉予以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
闽保监罚〔2017〕1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任小芸作为该公司时任分管银代的副总经理,履行银代室各项经营管理职责,未尽审核职责,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决定对任小芸予以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
据了解,按处罚决定书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该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