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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往内河乱排污等纳入征信体系
福州日报
2019-08-26 09:49

往内河乱排污等纳入征信体系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报告

海峡网8月26日讯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福州日报“幸福邮箱”专栏8月6日2版以《福州市民,请用文明守护咱们的内河》为题,报道了从事内河环卫工作的杨兰芳、罗祥英夫妻长年护河保洁的感人故事,也表达了他们的心声,呼吁市民自觉爱护内河,少往河里扔垃圾。记者日前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积极回应杨兰芳、罗祥英夫妻的呼吁,市人大常委会将从制度层面加强对破坏内河环境行为的约束,年内将听取《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鼓励保护内河环境等文明行为的《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将于近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

据了解,《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经年初市人代会表决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法规实施以来已初见成效,前段时间我们还接到市民关于能否在内河里放生的咨询。”市建设局副局长朱宸熠告诉记者,福州内河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自1992年实施以来,已先后修订6次。“相比以往,今年实施的新法规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违法成本也高得多。一旦违法将被处罚几百至数千元,个人往内河乱排污、倒渣土影响行洪等行为还将被纳入征信体系,以后贷款、乘高铁、坐飞机都将受限。”

市委文明办副主任练文也告诉记者,采纳年初市人代会上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议案,今年2月起,市委文明办就已着手开展这部法规的起草工作。“城区内河密布是福州的特色,所以我们在促进文明行为立法方面也注重把保护内河摆在重要位置。法规草案中多处提到与内河保护相关的内容,比如禁止往内河扔垃圾、倒污水、在河边摆摊、烧烤等。”

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宣传工作方案,监督推动法规实施。前一阶段已结合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了解了中心城区开展法规宣传的情况,并计划在年底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安排听取法规实施情况报告,明年还将安排开展《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记者还了解到,《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也在有条不紊推进中。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他们已提前介入法规起草环节,并多次参加法规起草部门召集的征求意见会。“本月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安排初审《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这意味着这项法规正式进入立法程序。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召开多场法规征求意见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鼓励保护内河文明行为、惩治破坏内河环境行为将会是征求意见的热点。”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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