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福州曝光一波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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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比白天大1.5倍,而60%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中,30%至40%的事故起因是滥用远光灯。
“远光灯”已然成为马路杀手,使驾驶人、行人在视觉上造成障碍,司机瞬间“致盲”,行人也避让不及,十分危险!
普法时间: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夜间行车使用灯光有多条明文规定: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违法使用远光灯的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扣1分。
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遇到开远光灯的车又该怎么办呢?
如何正确开启远光灯:
♥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在开启路灯及其它照明条件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
防远光灯干扰小技巧:
♥减速慢行,安全第一;
♥视线避开发光点;
♥使用防眩目后视镜;
♥远近交替,提醒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