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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桥墩爬山虎 福州一施工方被罚500元
福州新闻网
2020-04-02 10:09

福州新闻网4月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城管宣)近期,福州市城管执法队员在仓山区林浦路一带巡查时,发现桥墩上的爬山虎存在大面积枯萎死亡现象。经执法队员进一步查证,爬山虎攀爬的桥墩位于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林浦路林浦互通项目建设工地内。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因破坏或养护不当造成爬山虎植株损坏,致使爬山虎大面积枯萎死亡。

执法队员现场拍照取证,依据《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损害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500元。目前,该公司已缴纳罚款并按照死亡爬山虎植株的数量予以补种。

案例点睛

《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禁止下列损害园林绿化的行为:……(六)偷盗、损坏树木花草。

《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损害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并予以罚款。违反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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