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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法院公开宣判重大涉黑犯罪案 21人获刑
福州新闻网
2020-04-30 09:57

福州新闻网4月3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张剑武 林悠悠)昨日上午,永泰法院通过“云视频”连线永泰县看守所、连江县看守所,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某锋、张某锋等21人重大涉黑犯罪一案。

永泰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林某锋、张某锋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以张某锋位于永泰县的某茶酒会所为据点,长期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放贷、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斗殴、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永泰城乡和邻近地区的社会生活、经济秩序,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林某锋、张某锋等21名被告人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虚假诉讼,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斗殴,窝藏,妨害作证等11项罪名。

永泰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锋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8万元,没收财产30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锋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2.5万元,没收财产3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1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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