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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福州片区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福州晚报
2020-05-10 10:38

福州新闻网5月1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记者昨日获悉,《自贸区福州片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

对直接取消审批的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对审批改为备案的许可事项,原则上要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对实行告知承诺许可事项,要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企业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对企业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企业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

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食品安全及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包括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审批要件和环节,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和存量情况。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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