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些游客私自到野外溪塘里游泳。
福州新闻网7月1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木易 通讯员 黄玲钒 文/摄)近来傍晚时分,省道202线青云山段的溪塘里,常聚集不少群众私自下水游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记者走访发现,上述溪塘位于永泰县岭路乡辖区内,虽然沿线立有“河道水深危险,严禁下水游玩”的警示牌,但未引起“野泳”者重视。这些“野泳”者以青少年居多,大多没有携带正规救生装备。
针对群众私自下河游泳的现象,岭路乡政府迅速采取三项措施:一是设立警示牌提醒群众不要私自下河游泳;二是在青云山沿线建了生态网,禁止群众下河游泳;三是安排人员每天不定时巡查动员,劝阻群众下河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