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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布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福州新闻网
2021-01-14 09:41

福州新闻网1月1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叶立)13日,相关部门公布了福州市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及允许燃放的品种、规格。

五区限放区域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限放区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的6时至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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