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1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福州市将推行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办法;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推行临床药师制度,发挥药师在处方审核、药学监护等合理用药管理方面的作用;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建立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和对辅助用药、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开展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监督和评估,依法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使用行为。
福州市将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充分发挥药品采购流通、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职能融合优势,逐步扩大按病种收付费改革覆盖面,做好国家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规范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积极探索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对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同时支持保险公司在客户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医院或医保等相关部门开展就诊信息核查。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有效渠道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将被纳入福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在信用中国(福州)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