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19日讯(记者 石磊磊 文/摄)为切实规范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设立及收费等行为,今年6月20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发改委、公安厅、住建厅、市场监管局和税务局,制定了《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规范收费等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8月17日,记者从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截至目前,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长乐六城区及福清市,共摸排759宗停车场,其中520宗涉及经营性停车场,发现问题的53宗已经全部整改到位。而《福州市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提升方案》(以下简称“《提升方案》”)17日也正式出台,福州城区年底前将增加1.2万个停车泊位。
多个停车场依规完成备案
今年7月,福州市秉持“为民办实事”的理念,发布《福州市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规范收费等行为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城区停车场的管理。
位于鼓楼区卧湖路的省专利局南侧地块,新建了一处智慧停车场,收费的主体部门是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停车场的车位是红色透水混凝土,通道为灰色,还配备自动售货机、自动道闸等设施。
在此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协调办发现该停车场实际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不符。目前该停车场已经备案,取得与停车场地址一致的营业执照,并在发改部门的指导下,规范了收费行为,明码标价。
晋安区隆盛小区南侧地块,用地性质为规划道路,尚未施工。该停车场未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属于违规占用规划道路进行经营。此外场内未划分停车位,停车环境较差。市协调办责令该停车场,在相关审批手续未完善前,先行免费开放;待手续齐全后,再依法依规经营。
年底前市区增加1.2万个泊位
《提升方案》制定了工作目标,从即日起,福州市将按照“全面摸排、集中整改、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在前期摸排整治基础上,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福州市城区公共空间违规经营性停车场集中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福州市将通过本次提升行动,治理公共空间停车场手续不齐全、收费管理不规范、运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逐步打造停车规范有序、群众方便满意的公共空间停车环境。
《提升方案》的一大亮点是,福州将加大停车场供给。
一方面,福州会新建一批停车场。相关部门将综合利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广场、公交场站、学校、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充分利用高架桥下、高压线下空间、已收储未利用地、道路轨道建设边角地、城市更新土地,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等建设停车设施,增加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到今年9月底,中心城区新建公共停车泊位4000个,到12月底新增泊位7000个以上。
另一方面,福州将增设道路停车泊位或路段。相关部门将最大限度挖掘道路停车资源,通过增设道路停车泊位或设置停车路段,缓解停车难问题,到今年9月底,新增5000个泊位。也就是说,年底前,福州中心城区将增加1.2万个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