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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定了!福州公共空间停车场统一按政府指导价收费
福州新闻网
2021-08-25 09:50

福州新闻网8月24日讯(记者 石磊磊 文/摄)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规范收费等行为,是2021年省纪委“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重点工作之一。很多市民有疑问,分布在福州城区的公共空间停车场,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收费?

8月24日,记者从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发改委获悉,从8月25日起,利用公共空间(含国有闲置土地)设置成临时停车场进行规范经营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实行分区域差别化收费政策。计时收费的,每小时不高于5元;计次收费的,以6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车辆停放在一个计费单位时间内每辆次5元。

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切实规范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设立及收费等行为,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福州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牵头,对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长乐六城区及福清市的公共空间的经营性停车场进行全面摸排。 截至目前福州市共摸排759宗停车场,涉及经营性停车场520宗。发现问题项目53宗,涉及停车泊位331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在本次整治工作中,市市场监管局突破了营业执照“一证两址”的限制,并发布了关于停车场收费“十个清、十个不”的倡议;市发改委明确了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的价格管理方式(政府指导价)和收费标准。

统一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

在摸排的过程中,市协调办方面发现不少停车场采用市场调节价,这种收费方式较高。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空间停车场收费行为,8月20日,市发改委明确了上述类别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方式和收费标准。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我市部分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21】55号)。

该通知将利用公共空间(含国有闲置土地)设置成临时停车场进行规范经营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实行分区域差别化收费政策。该通知自2021年8月25日起执行。

相关停车场应按照价格部门的相关规定,做好收费标准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分三类区域 有价格限制

据市协调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政府指导价收费”,也就是参照《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17]117号)文件中政府指导价的区域划分和收费标准执行。

按照该文件的区域划分,一类区域:六一路以西,华林路以南,北大路、湖滨路、白马路以东,闽江北岸围合的区域(含道路)。二类区域包含:一类区域之外,连江路、北环东路以西,北环中路、北环西路以南,西环北路、杨桥路、江滨西大道、三县洲大桥以东,上三路、三高路以北围合的区域(含道路)。三类区域:一、二类区域以外的区域。

以计时收费为例,停车15分钟免费,收费最高的一类区域,1小时内5元,超过1小时后,白天2元/半小时,夜间1元/半小时,24小时最高收费50元。

如果是按照计次收费,以6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车辆停放在一个计费单位时间内每辆次5元。

具体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标准定了!福州公共空间停车场统一按政府指导价收费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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