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陈俊云,中共党员,一级检察官,现任仓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自从2018年以来,先后获评“第一届仓山区敬业奉献道德模范”“2018年度仓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今年1月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作为全国扫黑除恶先进工作者,陈俊云忠诚履职、秉公执法,对每一起案件都亲力亲为,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公平正义。3年来共办理涉黑恶案件7起65人,包括仓山区首起涉黑案件和首起涉恶案件,挖出并起诉福州市首个涉黑“保护伞”。在办案过程中,他始终坚持每案必提前介入、每案必总结分析、每案必发出检察建议。真正做到办理一案,安宁一方;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近日,记者采访了这位“扫黑先锋”。
厚积薄发挑重责
2018年下半年,陈俊云办理仓山区第一起涉黑案件(王某通等11人涉嫌故意伤害等13项罪名),案卷多达128册。他带领团队通力配合,审查批捕仅用时6天,审查起诉用时13天,删减犯罪事实3起,改变定性1起,移送职务犯罪线索至监察机关3条,在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上实现了快和优。
2018年,陈俊云在办理全市首例对涉案被告人所实施的“套路贷”犯罪进行整体评价、以诈骗罪来定罪处理的肖某贤等8人案件中,通过积极协调召开联席会议和庭前会议,促进侦、诉、审、辩各方在案件定性、金额认定等争议焦点问题达成共识,实现了办案实践上的有效突破。该案各被告人均认罪服法,无一人上诉。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为之后仓山区一系列“套路贷”案件办理提供了有效借鉴。
察微析疑扬利剑
2019年下半年,在办理曹某平等23人涉黑案件的过程中,陈俊云细致审查,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保护伞线索。在提前介入过程中,充分审阅公安机关调取到的大量微信聊天记录,敏锐察觉极有可能涉及“保护伞”线索。
在审查起诉阶段,陈俊云有针对性地对十几卷聊天记录进行梳理,发现涉黑组织成员曾被举报在本市其他地区从事犯罪活动。他深谙讯问技巧,通过交叉讯问、反复核查证据材料,抽丝剥茧挖出该案背后的“保护伞”线索,并及时将线索报送上级检察院。最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陈某,被以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后移送仓山区检察院起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更新理念强治理
每个黑恶势力案件的背后,都需要找出源头,这样才能为党委决策提供案件参考价值,才能更好地推动城乡基层治理。秉承这样的执法理念,陈俊云始终坚持依法严惩与社会治理并重,积极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来推动平安创建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他结合在案件中所发现的辖区内自然资源监管漏洞问题,向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了加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监管工作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同时,他总结“套路贷”案件的办理经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金融管理漏洞,向仓山区金融办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区金融、人社、市场监管等7部门开展排查涉“套路贷”专项行动。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王雪梅 陈敏臻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