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9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服务“海上福建”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3年)》,明确实施福州市滨海新城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
《方案》列出的重点工程中,多处涉及福州。比如,福州市滨海新城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总投资4.9亿元,整治海滩120公顷,养护海滩15公顷,修复海滩后滨沙地植被6公顷、湿地撂荒沙地84.6公顷、湿地鸟类栖息地61公顷等,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海上养殖转型升级改造工程,投资约44.92亿元,全省沿海现有44万口传统养殖渔排全面升级改造为塑胶渔排或深水大网箱,318万亩贝藻类筏式养殖泡沫浮球全面升级改造为塑胶浮球,新建888口深海抗风浪养殖网箱等,完成时限为2023年12月;福建省海洋信息综合感知网,在福州海域-闽江流域试点海洋碳汇通量观测平台,完成时限为2023年12月;海洋生态环境浮标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将在三都澳、闽江口、江阴等敏感度高、风险较大或污染较重的重点海域建设8个海洋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站,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
《方案》提出7项主要任务,其中包括实施海岸带美化提升工程。对海岸线向陆域侧一公里范围的滨海陆地和领海基线内的近岸海域,持续开展环境整治行动,在闽江口、九龙江口、敖江口和兴化湾等重点海湾河口开展“蓝色海湾”、海岸带生态整治修复,将福州滨海新城海域、厦门东南部海域、平潭东南湾区、漳州东山湾湾区等建设成为“美丽海湾”先行示范区,每个沿海设区市和平潭建设1个以上滨海沙滩景观带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