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9月1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晗)记者从市民宗局获悉,《福州市少数民族小学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下发并实施,这标志着福州市在省内率先实现农村少数民族小学生助学补助全覆盖。
据介绍,为解决少数民族小学吸引力差、小学生上学负担重等问题,市委、市政府在2013年首次提出实行少数民族小学生助学金补助制度,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对独立设置的民族小学、普通小学民族班和民族村(行政村)的少数民族小学生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助学金,用实际行动鼓励独立设置的民族小学和普通小学民族班发展,让民族小学和民族班能够通过补助制度吸引更多的少数民族小学生。
“推进实施少数民族小学生助学金补助,是福州市落实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一项创新举措,补助范围由最初的民族行政村逐步扩展到全市所有农村。”市民宗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该项政策首次实施以来,全市已累计发放少数民族小学生助学金2007.7万元,资助少数民族小学生超过2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