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0月11日讯(记者 朱丽萍)10月11日,记者从福州市商务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坚持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全力支持福州现代物流城建设,打造福州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福州出台《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力求通过政策指引,培育一批先进性、示范性项目,促进物流业提质降本增效。
支持物流设施现代化。此条款扶持主体仅针对物流企业,是对原政策的修编,主要是删除货物搬运设备、运输装备项目补助,新增物流机器人、快递无人机、穿梭机等设施设备补助;补助金额由投资额的20%提升至30%。
完善物流管理信息化。此条款扶持主体仅针对物流企业,是原政策的延续,主要调整是认定标准提高到200万元,并明确不含企业自主研发人员投入。
推广物流标准化。此条款为新增条款,是为响应商务部推广物流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推广应用物流标准托盘和周转筐。
鼓励创建品牌。此条款是对原政策的修编,主要是增加了对3A级物流企业,三星级冷链物流企业以及3A、4A、5A网络货运企业的补助,目的是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做大做强。
加快冷链物流发展。此条款为新增条款,主要是因疫情引起群众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为保障食品安全,鼓励企业发展封闭式、信息化、智能化冷库项目,发展全程冷链业务。
加快电商物流发展。此条款是对原政策的修编,主要修改是将认定标准由原来按格口数量变更为按投资额,将建设并运营校园快递服务中心项目奖励金额由5万元提升至10万元。
推进农村物流发展。此条款为新增条款,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等文件要求,鼓励支持物流企业到农村设立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补足乡村物流短板,推动快递物流下行,农产品上行。
全力推进物流城建设。此条款为新增条款,主要是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打造福州现代物流城重要部署,加强物流城项目招商,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到福州现代物流城投资建设区域总部、职能总部等项目,加快福州现代物流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