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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政务服务改革不断深入 审批大提速群众少跑腿
福州新闻网
2021-10-19 09:04

近日,记者从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获悉,围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我市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法治化建设,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福州政务服务改革已取得较好成效。

法治化——

让行政权力运行有章可循

据了解,近年来,福州市依法规范政务服务工作,2014年就通过并颁布了《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作为全国设区市第一部关于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的地方创制性立法,《条例》解决了行政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填补了福建省行政服务法治建设的空白。近年来,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按照《条例》要求,围绕行政服务申请与办理、服务场所建设、信息化数据化建设、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服务队伍建设、考核与监督工作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行政服务工作、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行政权力运行也日益规范,福州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审批服务“清单制”管理,公布并实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即办事项清单、涉企涉民收费清单、证明清单、特殊环节事项清单”等,其中“证明清单”列出了办理相关业务需提前开具的证明材料、开具证明材料的依据以及证明材料的开具部门,提前告知办事群众需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标准化——

让全市政务服务一个样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省审改办、数字办,开展事项颗粒化、要素标准化工作,完成市直部门2000余个事项在政务服务事项名称、颗粒度、基本编码、实施编码、事项类型、设立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流程、事项办理深度、承诺时限、表单格式、审查要点、办理条件、收费项目等15个方面对标省级“五级十五同”事项标准规范统一,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化、标准化管理,统一了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还与相关各中介事项行业主管单位梳理和规范福州市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形成“福州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公开发布。

规范化——

让群众办事少跑腿

我市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将全市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入口和出口全部整合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并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衔接,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全市53家市直单位、12个县(市)区、高新区及其辖区内乡镇街道,除涉密外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企业和市民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e福州”APP、“福州窗”微信公众号提交网上办事申请,审批服务部门在后台开展网上预审和在线审批,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我市还相继出台福州市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及细则,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分类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现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为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腿次数,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动简单事项实现“一审一核、即审即办”,市本级行政审批服务平均时限压缩比例80%,99%的审批事项承诺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20%以内,市本级“即办件”事项数占比66.9%,复杂事项推行行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同时,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最多跑一趟”服务标准。

高效化——

推动政务服务改革不断深入

为推动行政审批服务高效运行,福州各项改革举措层出不穷。去年9月,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基础上,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选取企业和群众办件量较大、办理时限较长的事项,推出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打包办”服务,实现“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收件、办好多个事项”。我市推出118组“打包办”事项,其中企业经营、投资置业、许可变更以及市场退出等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共103组,新生儿出生、就业、结婚、就医、退休等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共15组。

去年年底,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联合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推出本市域内“全城通办”服务模式,引导企业、群众就近选择政务大厅办理。实施以来,推出共80项“全城通办”服务。今年年初以来,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联合外省市,积极打造“跨省通办”。多部门联合开展“e福州”便民服务自助终端攻坚行动也取得成效,实现97个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理。目前,已在市区人员密集场所部署“e福州”便民服务自助终端230台,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

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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